隱私權保護政策

PRIVACY POLICY

隱私權保護政策

PRIVACY POLICY

為了確保會員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於交易過程中將使用會員之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以下事項:

一、蒐集之目的:

符合法務部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所定之「特定目的」,包括:(040)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059)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包含但不限於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條款之履行事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5)財稅行政、(130)會議管理、(166)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177)其他金融管理業務、(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等。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符合法務部公告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C001)辨識個人者、(C002)辨識財務者、(C011)個人描述、(C021)家庭情形、(C031)住家及設施、(C032)財產、(C033)移民情形、(C034)旅行及其他遷徙細節、(C038)職業、(C081)收入、所得、資產與投資、(C083)信用評等、(C086)票據信用、(C093)財務交易等。

利用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
利用地區:會員之個人資料將用於臺灣地區及符合主管機關國際傳輸規定之其他地區。
利用對象及方式:會員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本公司之會員管理、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外,亦將利用於辨識身份、金流服務、物流服務、行銷廣宣等。
例示如下:

  1. 以會員身份使用本公司提供之各項服務時,於頁面中自動顯示會員資訊。
  2. 使用者對商品或課程為購買、報名、參與等活動或從事其他交易時,關於價金給付、回覆客戶及會員之詢問、相關售後服務及其他遂行交易所必要之業務。
  3. 宣傳廣告或行銷:不定期提供會員各種商品或課程、講座等資訊,並透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提供與服務相關之資訊。並將會員所瀏覽之內容或廣告,依客戶之個人屬性或購買紀錄及網站之瀏覽紀錄等項目,進行會員使用服務之分析、新服務之開發或既有服務之改善等。
  4. 針對使用者透過電子郵件、電話、或其他任何直接或間接連絡方式向本公司所提出之詢問進行回覆,或針對其他服務關連事項,與使用者進行聯繫。
  5. 其他業務附隨之事項:附隨於上述之利用目的而為本公司提供服務所必要之使用。
  6. 其他:提供個別服務時,亦可能於上述規定之目的以外,利用個人資料。此時將在該個別服務之網頁載明其要旨。